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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商标注册完成后,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十年,有效期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所需资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